2015年9月18日證監會對青島東海恒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東海恒信)涉嫌操縱180ETF、金建勇涉嫌操縱“國海證券”股票價格、張春定涉嫌操縱“中國衛星”股票價格、袁海林涉嫌操縱“蘇寧云商”、“藍光發展”股票價格、葉飛涉嫌操縱“信威集團”、“晉西車軸”、“江淮汽車”、“奧特迅”、“中青寶”等5支股票價格5案調查、審理完畢。
上述操縱案件中,東海恒信涉嫌操縱180ETF案系證監會查處的操縱ETF第一案,金建勇涉嫌操縱“國海證券”股票價格案系證監會查處的利用融券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第一案,其余3案均是通過短線操縱方式影響相關股票價格與交易量的案件。
5宗操縱案件中,東海恒信控制使用“千石資本-東海恒信1期”等12個賬戶于2015年6月18日至7月30日,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180ETF交易,影響180ETF交易量,變相進行I8OETF與相應成分股日內回轉交易套利,非法獲利184,291,170.59元。
金建勇于2015年6月1日至7月31日利用融券交易T+0日內回轉機制,集中持股優勢,連續交易“國海證券”股票,并以明顯高于市場同時刻買一檔量的賣單頻繁委托,造成短時間多空力量失衡,強化了“國海證券”股票價格的下跌趨勢,獲利441,911.05元。
張春定于2015年7月16日至20日通過集中資金優勢盤中連續買賣、在自己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交易等行為,影響“中國衛星”股票價格與交易量,繼而反向賣出,獲利99,663,799.90元。
袁海林于2015年6月l日至7月31日通過利用資金優勢、持股優勢連續買賣、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交易、虛假申報、反向交易等方式影響“蘇寧云商”和“藍光發展”等2支股票價格,并反向賣出,虧損278,408,944.36元。
葉飛于2015年5月13日至6月30日集中資金優勢在尾盤階段連續買入“信威集團”、“晉西車軸”、“江淮汽車”、“奧特迅”和“中青寶”等5支股票,影響相關股票價格與交易量,繼而反向賣出,獲利6,637,915.13元。
東海恒信、金建勇、張春定、袁海林、葉飛的上述行為違反了《證券法》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的相關規定,構成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。根據當事人的違法事實、性質、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,依據《證券法》第二百零三條的規定,證監會擬對東海恒信及其相關責任人員、金建勇、張春定、袁海林、葉飛分別作出如下行政處罰:沒收東海恒信違法所得184,291,170.59元,并處以552,873,511.77元罰款,對東海恒信法定代表人、總經理史吏給予警告,并處以60萬元罰款,對東海恒信副總經理陳建國給予警告,并處以30萬元罰款;沒收金建勇違法所得441,911.05元,并處以1,325,733.15元的罰款;沒收張春定違法所得99,663,799.90元,并處以298,991,399.70元罰款;責令袁海林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,并處以300萬元罰款;沒收葉飛違法所得6,637,915.13元,并處以19,913,745.39元罰款。